①填写《流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;
②凭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《流动人员商调函》以及盖有人才服务中心公章的《流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去档案所在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档并让档案所在人才服务中心在《流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上加盖公章;
③凭加盖公章的《流动人员情况登记表》去户口迁入地的派出所户政科开具《户口准迁入证》;
④凭《户口准迁入证》去户口迁出派出所开具《户口迁移证》;
⑤去户口迁入派出所落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