启东市引进人才购房补贴申报表
(申报类别:创业类)
姓 名 | 性 别 | 出生 年月 | 文化 程度 | 籍 贯 | |||||
现任 职务 | 职业 职称 | 移动电话(QQ号码) | |||||||
单位 名称 | 身份证号 | ||||||||
毕业 院校 | 毕业 时间 | 享受生活津贴起讫时间 | 年 月至 年 月 | ||||||
购房时间 | 购房面积 | ||||||||
楼盘名称 | 房价总额 | ||||||||
是否符合创业 申报 条件 | □1.所创办企业为科技型企业,创业人才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; □2.创办企业的注册实收资本中,创业人才个人货币投资不少于100万元; □3.企业为员工缴纳启东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,且缴纳员工人数不少于10人; □4.企业年入库税收不少于100万元。 | ||||||||
申报 对象 类别 | □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、发达国家院士 □“千人计划”、“万人计划”专家、“长江学者”、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□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、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、省“双创人才”资助对象 □省“双创博士”、市“东疆英才”资助对象、国家级技能大赛获奖者 □全日制博士、省级技能大赛获奖者□全日制硕士、高级技师 □“双一流”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、技师 | ||||||||
单位 及其 主管 部门 意见 | 根据《启东市人才引进综合补贴实施细则》(启人社发〔2018〕31号)的有关规定,本单位同意为 同志申请购房补贴资助。 单位 (盖章) 主管部门 (盖章)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| ||||||||
市人社局审批意见 | 经审核,提供材料属实,(是、否)同意拨付资助。 年 月 日 |
填报说明: 1.此表由单位电脑输入填写并用A4纸打印,一式三份;
2.资助单位及对象在相应的类别栏□中“√”,并提供证明材料
3.报送时须附资助对象:学历(学位)、户籍证明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、纳税证明、企业营业执照、验资报告、家庭唯一住房证明、契税发票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(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、房地产公司交房发票原件或由原件收取单位盖章确认的复印件)等相关资料(原件及复印件)。
4.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首次备案时间为准、二手住房购房时间以产权登记受理日期为准